2012年1月19日 星期四

名牌

买名牌, 就要忍受和别人共享同类型的东西. 名牌倒模出来的产品, 想起也倒胃. 如果因为质量好而去买, 还有点意义. 但如果只为人有我有, 甚至是靠之建立自信, 真很无谓.

例如牛仔裤, 在下几年前买的一百多块的牛仔裤, 越穿越舒服,  即使穿了很多洞, 也一直缝缝补补, 不舍得丢, 这不是平贵的问题, 而是合适的问题. 要拿这条无名牛仔裤换名牌, 我还真的不干呢! 

今日发现这条牛仔裤在 pat pat 附近穿了很大的洞, 我拿了父亲的旧牛仔裤, 裁了些牛仔布, 然后把洞修补起来. 

虽然缝补处凹凸不平, 线的颜色太显, 而且呈不规则状. 但这就是一条unique 的牛仔裤哦, 街上绝对不可能买到 (针线手工如此差劲的裤)!

即使它不是名牌, 即使它古古怪怪, 但我却觉得很型, 因为它是独一无二的.

3 則留言:

Ebenezer 提到...

穿晒窿又補pat pat,妳唔怕有乞兒feel咩?

Betty 提到...

有架...哈哈哈....

匿名 提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