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5日 星期五

岳敏君

看到今期壹週刊介紹岳敏君, 才知道原來尖沙嘴海旁的叮噹公仔已經被他的不銹鋼傻笑人取代了.

小時候不喜歡岳敏君的作品, 甚至不願意多看. 因為他的傻笑人, 其誇張慘白的笑, 比哭更悲慘恐怖. 如果掛在家中客廳的牆上, 午夜去洗手間時經過看到, 保不定嚇過半死.

現在多了留意其作品背後的故事內容, 表達的可以是對不公義的控訴; 一種生活裏無法宣洩的悲苦, 反而多了份欣賞及尊敬. 畢竟能夠連續把傻笑人畫二十年, 是件了不起的事情. 就好像九龍皇帝, 幾十年來堅持不停地塗鴉, 行為本身已是一種藝術, 有種「世人笑他太瘋顛, 他卻笑人看不穿.」的意味在內.

這幅1993年他創作的《轟轟》拍賣了5千4百多萬港幣, 為他帶來了生活保障,也是奠定他當代藝術家地位的重要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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