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26日 星期四

自由



美女的话题引人入胜, 平常写文极度赶客, 但此文一出, 牵起讨论, 所以挟此余威, 笔风一转, 谈谈自由. (看到此, 不必急着关机走人, 在下也会擦边球赖少少美女野既.)

哲学家康德对于自由的论术(如果我没有理解错的话) 是这样的:

自由并非在不损害他人利益之下, 任意做任何事, 去取得最大的快乐. 我们和其他动物或物件之所以不一样, 是人有自由意志去抗衡生物界加于我们身上的法则.

例如, 男人天性见到靓女就擒. 这种行为并非自由, 相反, 这是不由自主, 只是服从或者屈服于本能.

真正的自由, 是在任何的情况下 (甚至要违抗本能), 去遵从自己订立的道德伦理法则. 人的尊严建基于此.

看过深奥沉闷的哲学理论, 发现在下和普通人一样, 没能拥有自由意志, 仍然是非常肤浅地偏爱俊男美女.

2 則留言:

匿名 提到...

若然自訂的道德法則是食得唔好嘥, "见到靓女就擒" 豈不也是真正的自由?

Betty 提到...

自定的法则=/=道德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