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朱錦華/綜合報導 (2009/06/08 15:20)
北韓「中央通訊社」今天報導,北韓法院8日判決,兩名美籍記者凌志美(Laura Ling)和李雲娜(Euna Lee)因非法入境和(並未詳細說明)對北韓不利的「嚴重罪行」,各被判處關入勞動營12年,進行勞動改造。
這場審判總共進行5天,北韓「中央通訊社」說,北韓法院認為,凌志美與李雲娜作出對北韓不利的嚴重刑事罪行,以及非法進入北韓領土,因此作出以上判決。
凌志美的母親王美燕是台灣台南人,後來移民美國加州。凌志美的姊姊凌志慧,現在是美國國家地理頻道記者。
凌志美則與韓裔美籍同事李雲娜,在總部位於加州舊金山的「時事電視台」(Current TV)工作。該電視台的創辦人是美國前副統高爾。凌、李兩人從被捕至今已遭北韓關押達3個月。
北韓上月才月進行地下核爆與試射短、中程飛彈等強烈挑釁動作。如今兩名美籍記者又被重刑,料將使美國跟北韓的關係更為緊張。
美國國務院對北韓法院的上述判決表達「嚴重關切」,並表示會採取一切可能管道協助兩人獲釋。美國國卿希拉蕊7日說,北韓對兩名記者的指控毫無根據,應該立即放人。
有无人知道, 为什么这两位记者的判刑会那么重?
9 則留言:
在北韓, 間諜罪成判12年, 算輕了...
我好怀疑系米真系间谍咯.
唔使問,影到有人無飯食都係間諜行為,因為做左向外曝露「對北韓(形象)不利」o既消息。
因为金正云要上台,需要制造紧张的气氛.有利取得军方支持.
两女倒霉,做了政治牺牲品.
12年哦, 太残忍了.
嘿.
你不知道金正日曾經在日本抓了多少年青貌美的女子去朝鮮。甚至韓國當年最出名的導演和女演員夫婦也抓過了。12年算什麽。
如果金正雲順利上臺,還有可能放。如果不順利,那就有排搞。但從全世界來說,當然希望他不順利。美國當然不想中計,施加壓力,給朝鮮內部有藉口更強硬。
所以,兩女能被釋放的機會很小,和伊朗的例子不一樣。
量子,
这些事情, 我真的不知道.
如此一来, 之前看到national geographic 的记者去北韩访问, 真的非常危险.
http://ustbettylam.blogspot.com/2009/05/blog-post_26.html
12年只是籌碼
這種判刑只是製造一個籌碼
在談判時可以做讓步的籌碼
下次美國有特使訪問北韓的日子
很可能就是兩人獲釋的日子
就好像『手信』一樣
希望 Obama 可以救她们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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