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4日 星期五

遇神殺神,遇佛殺佛




這些天因為看到一幫人持強凌弱,所以我的火氣很大,身上有股殺氣

真的,如果朋友有個什麼三長短的話,我會運用我能想到所有的方法,包括我認識的媒體朋友,去介入這事。別以為法律制裁不了你們,我會要你們一個個為你們的賤咀。付。出。代。價!

所以,你們應該感恩,伙伴沒事了,而且心胸廣大的願諒了你們。

子曰:"已所不欲,勿施于人"的道理,你們大概一輩子都不會明白

最後,我要勸一下在這幫人身邊的朋友。子曰:"益者三友,損者三友。友直,友諒,友多聞,益矣。友便辟,友善柔,友便佞,損矣。"怎樣去選擇你的朋友,就代表你是一個怎樣的人。

1 則留言:

seikomatic 提到...

殺佛者,非真殺,佛之可以殺,因為佛非真佛,真佛無我,殺無何殺之有…

又義,殺佛,斷執也,佛可殺,則法可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