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闻最近有些工人仗着新劳动法, 勾结律师, 打算凿公司一笔钱然后走人.
现在管理大陆工人十分头痛. 那些工人来打工, 很多时不把心思放在工作上, 一心转空子, 找着数然后离开. 那些人不但工作效率低, 而且态度差劲. 他就是想尽办法激怒你, 等你抄他的时候可以得到一笔赔偿.
有一天, 生产部的主管巡视车间, 见到一个工人「懒懒闲」, 「条条 fing 企系度」, 他上前警告他, 岂料该工人一句顶回去说「新劳动法有讲不能慢慢做的吗? 」
事实上新劳动法是非常袒护工人, 除非证明工人有严重过失, 否则你辞退他要按该工人的年资付一笔赔偿金另加一个月工资. 因此, 我们要被逼容忍这些做又36, 不做又36, 态度又差的工人存在.
麻烦的是, 这些工人会带坏一些有心机做事的工人, 到最后拖垮整个企业的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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