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2月13日 星期五

权利? 公平? 自由?


未婚女依靠体外受精生有6子女后再产8胞胎

据新华社电 美国一名未婚女子正为产下罕见8胞胎欢庆,医学界和公众却因她早已生养6名子女展开伦理争论。

加利福尼亚州南部女子纳迪娅·苏莱曼1月26日成功产下8胞胎。婴儿们为6男2女,迄今身体情况不错,预计数周后出院。美国先前仅出现一例8胞胎出生数小时后存活案例。

纳迪娅的母亲安格拉·苏莱曼说,女儿借助体外受精生殖技术创下这项生育奇迹,先前所生6名子女也依靠这项技术。她说,纳迪娅今年33岁,至今未 婚,却从十几岁起就着迷生孩子。“够了,我再也受不了啦。她早就有6个孩子,却没有丈夫,”这名母亲颇为头痛女儿的选择,“她就是不想结婚,所以去接受体 外受精。”

纳迪娅先前所生6名子女今年在两岁至7岁之间。法院记录显示,她去年3月申请破产。

美联社1月31日报道,这件事引发公众热烈争议。许多人奇怪医生为何会帮助一名6个孩子的母亲再生8胎。

HANA 的BLOG, 发表了对一些事的看法. 在自己地头, 重新归纳之前发表过的言论.

有很多人觉得穷人也有生小孩子的「权利」. 我特别强调权利这个字眼, 是因为它非常敏感, 为什么我们会觉得某些人会有某些权利? 这是建基于公平的理由. 大家都是人, 人人平等, 所以无论贫富, 都享有生孩子的自由.

这个论调, 我不反对, 但要有一个前提, 就是无论贫富, 都需要具备生孩子的基本条件. 而生孩子的必要条件, 不一定只限于金钱. 一个穷到连自己都养不起, 生存都有问题的人, 不适合生孩子. 一个满身梅毒浓疮的人, 即使腰缠万贯, 也不适合生孩子.

「权利」和「义务」就是天秤的两边, 当天称平衡, 成水平线, 这才叫公平. 只喊生孩子的「权利」, 而漠视养育孩子的义务」, 把这个义务推给社会, 推给安分守己的谱罗大众, 这绝对是对他们不公平.

虽然文中的这位母亲自私, 为了一己私欲生下了众多自己无法养得起的子女, 但我们仍然愿意向她提供协助, 给予她援助金. 这不是建基于这位母亲拥有「生孩子的权利」更并非赞同她的行为, 而是我们对于无辜孩子的「同情心」, 人类高度文明的体现, 人类与禽兽的分别.

滥用「权利」及「自由」, 高举「公平」的旗幟去制造不公平现象, 会削弱了人类的同情心. 以这位母亲为例, 当陆续有关她的消息发布, 说她之前生的6胞胎有3个是残障, 但她仍然不顾风险继续生下8胞胎, 就引来极端分子的恐吓, 要杀害她.

我并不赞成这种极端恐怖主义, 但这个例子说明了滥用「权利」及「自由」的后果, 是会带来仇恨的.

7 則留言:

若缺齋老人 提到...

講權利就易,叫人負義務就即刻當聽唔到,簡而言稱作自私。

匿名 提到...

同意你既講法.
正如香港好多5到尾既男人, 仲走去生仔, 佢地係有生仔權利, 但自己都攪唔掂(體力及金錢), 變相將責任全交給社會.
最無辜係小朋友!

匿名 提到...

仇恨?呀瓶子真係講得啱嘅嗟!
我見過有位老豆七張幾野有四個女,但最大個女得十歲,全部小女孩生活如乞丐。
妳話哩啲係咪香港人愛心氾濫、亂定義人權。
好啦依家,香港多四個智商低﹝高齡生產﹞、心理歪曲﹝缺乏物質﹞的未來香港棟樑,仆得囉!
哩啲只是現時爛有愛心的香港其中之冰山一角,多啲廢物、俾多啲人權、唔好講優生論,香港就大好前途噢!不過香港嘅未來又關我差事咩?哈哈!

驚鬼神﹝夠驚天地泣鬼神啦掛??!!﹞

L L 提到...

小瓶說得對極了!

雪山飛狐 提到...

I like this topic, Bottle has said what I wanted to say and a lot more. Saved me time to type it up myself.

Go Bottle!!!

Betty 提到...

Desertfox,

Thanks for your support!

市場維京人 提到...

完全同意。真係好憎人乜都講權利,完全唔記得咩叫做義務。